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丛台区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邯出告字[2022]-Q12号
经邯郸市人民政府委托,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丛台区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09日至2022年11月29日到邯郸市拍卖行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09日至2022年11月29日到邯郸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1月30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12月01日15时00分在招商大酒店九层会议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丛台区分局发布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2、本次拍卖不设底价,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3、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土地成交价款的缴纳以丛台区税务局确认为准。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土地交易契税。
4、竞得人需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建成竣工。
5、地块形状及四至位置以出让人提供的宗地图及界址点坐标成果表为准,具体用地性质和指标要求按照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泰宁路以南、中柳东街以西、油漆厂路以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居住、商业、商务用地)》(编号:邯规用字〔2022〕078号),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地块的具体规划条件。
6、出让宗地范围内地上及地下如有建(构)筑物、树木、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不需要保留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7、本次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须自行踏勘。
8、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拍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408号锦林大厦17层1701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931023236
开户单位:邯郸银行东柳大街支行
开户银行:邯郸市丛台区财政局
银行帐号:866060100100136928
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丛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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