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2020年,年初受新冠疫情影响,全国楼市陷入冰冻期;二季度全国复工复苏,楼市逐渐回暖;三季度调控趋严,各地新政频出落;四季度房企花式营销,以价换量成主线。
对于邯郸而言,“单栋楼预售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即可办理预售许可证”让今年的预售证暴增,让楼市市场库存增加,房企之间竞争加剧。下面我们来盘点下2020年出台了哪些重要的楼市政策,重温变幻莫测的楼市风云。
全国政策
1月22日
国税总局:房企购入未完工老项目,可按5%缴纳增值税。
1月26日
银保监会: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1月30日
人社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延长申报纳税期限。
2月6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2月11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减免国有物业房租、延期还本付息、完善税收减免政策等,实施临时性支持措施;推动重大项目尽早开工和建设;做好“六稳”工作,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和调节,及时出台和落实相关政策,维护经济社会正常运行。
2月17日
国家税务总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除湖北省外,纳税申报期限进一步延至2月28日。
人民银行开展了200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和1000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一年期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10个基点,从3.25%下调至3.15%。
2月19日
央行:继续提出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按照“因城施策”的基本原则,加快建立房地产金融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2月20日
央行宣布降息:1年期LPR为4.05%,5年期以上LPR为4.75%。
3月1日
“房贷利率”3月起巨变:中国的贷款从以前的“基准利率±浮动幅度”变成了“报价利率(LPR)+加点”。
3月26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优化网签备案服务,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
4月15日
央行公告为实施中小银行降准政策的首次存款准备金率调整,释放长期资金约2000亿元。同时,人民银行开展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1000亿元。此次MLF期限为1年,中标利率为2.95%,相比此前下降20BP。
4月20日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分别较上一期下调20个和10个基点。
5月11日
自然资源部:再次重申小产权房等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5月14日
自然资源部: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
5月22日-5月28日
全国两会住房不炒,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棚改,各地依旧继续推进棚改区改造工作,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拟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6月2日
自然资源部:发布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通知。
6月5日
自然资源部等三部门:电子房产证和纸质版法律效力相同。
6月17日
金融系统全年向各类企业合理让利1.5万亿元。按照有保有控要求,防止资金跑偏和“空转”,防范金融风险。
7月24日
住建部召开房地产工作座谈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宁波、成都、长沙和沈阳等10城参会,直指市场过热问题。
8月30日
住建部、央行召开充电房企座谈会,对房企有息负债规模设置了“三道红线”。其一,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大于70%;其二,净负债率大于100%;其三,现金短债比不得小于一倍。
11月3日
“延迟退休”于10月29日由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月13日
中国银保监会重申险资不可入房,此次政策对于险资的投资给予了各类支持,但是也明确了房地产领域不能投资。
三部门:将于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置住房登记发证。
12月16日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总结2020年、部署2021年经济工作:
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的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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